[中國童裝網]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于本(102)年6月18日公告,擬修正聯邦法規(guī)19 CFR Part 201(一般申請規(guī)定)及Part 207(反傾銷及平衡稅之國內產業(yè)損害調查)條文,以期增進ITC之調查及閱卷效率,并減少該委員會之支出。(詳聯邦公報如附件)
前揭提案修正部分包括:(請參閱聯邦公報第3頁起「List of Subjects in 19 CFR Parts 201 and 207」欄)
(一)§201.8:超過50頁且採電子傳送方式送達ITC之文件影本應妥善裝訂,且證據(exhibit)或附件(attachment)應附有標示字母或數字之分頁紙及指示標籤。
(二)§207.10:請愿人應提送未經裝訂之請愿書影本1份予ITC。
(叁)§207.11:請愿人應提供請愿書內所載全數國內生產者及進口商電子郵件資料;請愿人主張之全數銷售損失及收益損失均需以電子格式提送;請愿人須提供與請愿書內所載全數銷售損失及收益有關之個別國內購買人或聯絡處之電子郵件及其地址(含5位碼郵遞區(qū)號)。
(四)§207.20:除非具充分理由,否則有關新資訊匯整之全數請求應于終判調查階段之閱卷中呈現。
(五)§207.45:延長情勢變更復查有關展開調查及執(zhí)行調查程序之各項期限。
有意就該修正草案提出評論或建議者,請于本年8月19日前依據聯邦公報第1頁「ADDRESSES」欄之說明向ITC提交意見。